博物馆是收藏、保护、研究、展示和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社会发展历史的重要场所,也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保护好船政历史文化遗产,给公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和精神食粮,博物馆必须不断征集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藏品,承担起船政历史文物保护的重任。
一、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(一)征集调查。多方寻找征集渠道,对拟征集物的真实性、来源合法性、征集方向进行初审,提出拟征集物清单。
(二)专家鉴定。根据征集物类别,组织专家对征集物的真伪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、估价等进行鉴定,出具专家意见。
(三)谈判协商。征集部门、财务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协商小组,以估价建议额为上限,与拟征集物所有者进行协商。
(四)征集实施。召开馆务会议,对谈判结果进行研究审议,形成征集决策意见,如确定征集,按相关流程实施。
(五)支付验收。根据合同、发票、征集物清单等凭证办理支付手续,征集部门会同财务、保管部门共同办理验收、移交和入库
(六)建档备案。保管部门于征集验收后尽快对征集藏品进行编目、建档工作,属于文物的应当区分文物等级,并依法备案。
二、入藏标准
文物是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具体到每一件东西,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,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。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
2020年5月8日